佛山市车辆购置税哟什么内容
㈠1。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单位: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等单位。
2.申请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
2.业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的《居民身份证》(包括居留和暂住证)或《居民登记册》或军人(包括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居民,提供入境身份和居住地证明;
(三)外国人,提供身份证明和入境居留证明;
(4)单位和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车辆价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中国境内购买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纳税申报表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
(2)自用进口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征收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4.车辆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对于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许可证通知书》,海关罚没车辆合格证明为《走私汽车、摩托车罚没证明》;
5.对于有特殊计税价值和登记手续的车辆,应当单独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纳税人申请期限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捐赠、奖励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