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照交通规定使用灯光扣几分

发布时间:2024-08-09 11: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驾驶证扣一分,罚款20-200元。《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特别规定: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1)左转,左转变道,准备超车,离开停车处或掉头,提前打开左转向灯;

(2)右转,向右变道,超车后驶回原车道,路边停车,应提前打开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夜间行驶,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有雾、雨、雪、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条件的。、前大灯、示廓灯和后示廓灯应打开,但当同方向行驶的后车靠近前车行驶时,不应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雾天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陡坡、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灯示意。

机动车接近急弯、坡道顶部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时,或者超车、遇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并鸣喇叭。

第六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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