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保险可以先垫付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医疗保险可以先垫付医疗费。
对于已经购买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事故中有人受伤需救援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保险公司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会核实确认后尽快支付给医疗机构。
交强险可预付医疗费。本月起实行新举措轻微伤现场快赔包括伤者轻微伤可现场调解结案等 4 类情形保险机构审核后现场收集资料协商赔偿并垫付费用。
危重伤住院垫付包括交强险抢救费垫付和商业险医疗费垫付。符合交强险抢救费垫付条件的保险机构在 1 万元额度内据实垫付住院医疗费超 1 万且符合商业险垫付条件保险机构按不同额度先行垫付。
事故当事人可提出先行垫付申请积极配合提供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用药明细单等凭证。
具有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等情形可申请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保险公司垫付后可向致害人追偿。
从法律上讲责任方没有先行垫付义务但交警可组织私下调解。
处理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当事人及其单位、机动车所有人、保险公司、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指定的当事人可先行支付。医疗机构应及时抢救不得因未支付费用延误治疗。
肇事者投保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机动车所有人也可先垫付结案后按责任承担。责任方拒绝或不能先行赔付公安机关可暂扣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做鉴定的时间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但如果超过三十日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对于伤残鉴定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住院时间不同。通常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比如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评定伤残的程序一般如下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X 片及诊断报告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 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的具体时间也有差别。一般的小事故大概 5 天能出结果稍严重些的 15 天左右有结论特别重大或特大的事故得 20 天以后。若因事故复杂无法按时给出责任认定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还能适当延长 5 天、15 天或 20 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5 日内制作。检验、鉴定要在 20 日内完成能延期经批准可延长 10 日超时限需报省级批准。
若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满在收到认定书后 15 天内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机关 30 天内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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