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办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这样办。
在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申请但得合理且有助于弄清真相并切实可行。
事故调查所需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调解所需鉴定当事人可自行选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备案的鉴定部分也可由公安机关指定。
委托鉴定要依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相应机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修、鉴定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 5 日内指派或委托鉴定机构要在 20 日内完成因技术原因可延长 10 日特殊情况须报请省级批准。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复印件后 3 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被鉴定人要带齐资料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等相关项目鉴定交原件材料和费用等通知并由家属陪同。
伤残鉴定分精神、肢体鉴定和“三期”鉴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前要去交警队拿委托书也可先起诉立案让法院出具。肢体鉴定一般受伤 3 个月后做精神鉴定受伤 6 个月后做依恢复情况定。
被评定人要带加盖公章和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医院诊断证明等。
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有书面结论公安交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给当事人当事人可提异议并另行委托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评定人结束后制作评定书。
不同鉴定机构对同一对象的多份鉴定结论一般采信高一级别机构的。
鉴定要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进行肢体鉴定通常 3 个月精神鉴定通常 6 个月时间不对可能导致结论不被认可。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因机构而异当事人可咨询当地机构比如江苏省伤情鉴定 300 500 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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