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押期限分别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5-08-14 05:32: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扣押期限的情况比较复杂。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期限通常为 20 日经批准可延长 10 日。 要是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车辆驾驶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经当事人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事故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扣押车

交通事故扣押期限的情况比较复杂。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期限通常为 20 日经批准可延长 10 日。

要是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车辆驾驶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经当事人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事故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扣押车辆若扣押期限一般不超 20 日。

若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车辆驾驶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扣押期限延长的期限一般不超 60 日。

交通事故处理扣押期限最长是 60 天。要是交警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会扣留车辆鉴定期限一般 30 天最长不超 60 天所以扣留期限通常也不超 60 天。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最多的时间期限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存在 4 种情况分别是最多扣留车辆 15 日、最多扣留车辆 35 日、最多扣留车辆 65 日、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车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

公安交管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员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 30 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 3 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警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及其他被扣留物品。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不规定扣留期限。检查和评估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交通肇事逃逸的计算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交通肇事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驾驶机动车离开现场就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这意味着只要肇事者主观上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且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意图并实施了离开现场的行为即可认定。判断肇事者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事故不能仅依据其供述还需综合肇事当时的时间、地点、路况、其具备的知识和经验等客观因素来评判。比如有的肇事者可能声称不知道造成了事故而离开现场但综合各种情况能证明其应当知道那也会被认定为逃逸。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计算包括医疗费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还有其他费用也都有各自的标准。

另外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且以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为主观目的。行为人有逃跑行为且逃跑时间和地点要符合相关规定。

总之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和计算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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