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索赔
发生交通事故时索赔要这样做。
首先救助伤员治疗结束后考虑赔偿。
赔偿内容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补助金、死亡赔偿金、物品损失、精神抚慰金等。
医药费需提供住院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用药明细等保险公司不全额赔法院起诉基本全额赔发票外费用一般不支持。
误工费和护理费根据工资收入确定没工作按当地人均收入误工费住院期间加上院外休养时间院外休养依医院证明法院和保险公司认定天数可能不同护理费只赔住院期间。
伙食补助费 50 到 100 元交通费酌情处理。
伤残能评上才有伤残补助金赔偿按伤残等级和当地人均收入算。
死亡才有死亡赔偿金按当地收入和死者年龄算75 岁以上按 5 年算。
精神抚慰金死亡事故支持普通人伤事故基本不支持。
物品损失根据是否有及物价鉴定赔。
机动车之间事故过错方赔偿双方过错按比例。
机动车与行人事故行人无过错机动车赔行人有过错适当减轻机动车责任机动车无过错不超百分之十行人故意机动车不赔。
对方全责可依据相关法条获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造成残疾还赔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在有责任时为 180000 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有责任时是 18000 元涵盖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有责任时为 2000 元。
如果被保险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 18000 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 18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 100 元。
在赔偿范围中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予以赔偿但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交强险不予理赔。
交强险属于法定险具有强制性机动车的所有人以及管理人应当按规定投保。
事故发生后先由交强险不分过错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三责险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当机动车方全责时在受害人实际损失范围内按限额赔偿。
当机动车方负同等责任时按受害人实际损失范围 70%赔偿。
当机动车方负次要责任时按受害人实际损失范围 60%赔偿。
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 100 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 1800 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 1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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