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交通事故民事诉讼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民事诉讼以下是具体的做法。
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法院会进行立案审查符合条件的会通知您 7 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的可能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若您不服10 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受理后法院 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 15 日内进行答辩同时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若您申请法院还会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
之后法院会排期开庭提前 3 日通知您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 3 日进行公告。
开庭时会先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然后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接着举证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再进行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之后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若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若您同意判决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判决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时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 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 15 日内进行答辩。二审会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
总之交通事故民事诉讼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逐步进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后扣车的时间不是固定不变的。
一般来说正常情况下扣车期限不超过三十日。
但要是情况比较复杂比如需要更多时间收集证据等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扣车时间能达到六十日。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而且交警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 3 日内委托鉴定鉴定期限为 30 日最长不超过 60 日。鉴定意见确定后 5 日内交警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要是通知当事人领取后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通常为 20 日如果 20 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 10 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 2 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总之交通事故扣车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在三十日内复杂情况最长不超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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