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应该是由谁来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承担方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要是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那就由保险公司承担。
要是超过了就得由车祸肇事者来承担。
在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主张鉴定的一方当事人暂时垫付最终还是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方负担的费用数额。
如果是受害人先垫付了伤残鉴定费用做完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结合交警认定的责任能找车祸责任人以及保险公司赔偿。
交通事故经协商处理后过后才发现留下后遗症处理属于“后续治疗”的可以在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但得注意别过了诉讼时效。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凭证等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要承担举证责任。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保险公司有时会以《交强险保险合同》约定不承担伤残鉴定费来答辩但合同对保险责任赔偿内容的约定里未将“伤残鉴定费”列入其中。
不过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明确权利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所以相关费用应由加害人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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