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汽车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重庆市汽车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有多项内容。
首先是丧葬费赔偿标准为 7476 元/月×6 个月即 44856 元。
死亡赔偿金是 37939 元×20 年为 758780 元。
精神抚慰金在 5 万—10 万元之间。
伤残赔偿方面10 级约 0.3~0.4 万元9 级约 0.5~0.6 万元8 级约 0.7~0.8 万元7 级约 0.9~1.2 万元6 级约 1.3~1.6 万元5 级约 1.7~2 万元4 级约 2.1~2.5 万元3 级约 2.6~3 万元。
还有常规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比如有案例中残疾赔偿金 91018 元计算方式是 45509 元/年×20 年×10%。
被扶养人生活费 3057.4 元算法是 30574 元/年×2 年×10%÷2。
还有交通费 500 元这是酌定的。
从今年 5 月 1 日起至明年 4 月 30 日止城镇居民最高伤残赔偿可获赔 20.5 万元比去年高出 2.1 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所调整在处理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时要依据最新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准确计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一般来说治疗终结后可以做通常是出院后一个月左右。
如果有安插钢板、钢钉的内固定要在内固定拆除后一个月左右进行。治疗终结指的是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经验性的做法是腿部伤害 3 个月头部伤害 6 个月后可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时机。
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的在伤后 1 3 个月进行比如组织、器官、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补、颅骨、颌骨、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等。
影响容貌遗留听力与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伤后 3 6 个月进行。后遗肢体功能障碍的宜在伤后 6 9 个月进行。
颅脑损伤后的智力缺损与精神障碍颅脑损伤致癫痫、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宜在伤后 6 12 个月进行。
另外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若伤情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可能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还有相关规定是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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