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免责范围有哪些
交强险的免责范围主要有以下这些
第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赔。比如受害人自己故意碰撞机动车导致事故。
第二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交强险不管。
第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交强险在这方面免责。
第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交强险不会赔偿。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像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的交强险在财产损失方面免责但对于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赔偿费用和医疗费用中除抢救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仍需赔偿。而且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再比如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交强险通常不负责。
总之了解交强险的免责范围很重要能让大家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更清楚相关责任和赔偿情况。
交通事故后调解的时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一般来说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 10 天。
但不同的事故情形调解开始的时间点不同。比如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致人死亡的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
如果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调解开始时间则为事故发生后的 1 年内。当事人可以在交管部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调解申请。期间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未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交管部门不再受理。
虽提出调解申请但通过调解未达成协议可诉诸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了解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间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