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2025-08-13 03:3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判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要分多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因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无需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若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认定书之日起算一年。

交警部门调解不成并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的从当事人收到该终结书之日起算。

伤残评定之日在实务中常作为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之一若做了内固定手术第二次手术结束时间也可能作为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自收到终结书之日起算未制作终结书的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人身损害赔偿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当时未发现后确诊是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造成与人身无关的损失如车辆、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

对于明显人身伤害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一年若一年内治疗未结束或残疾未固定适用《民法通则》相关规定从治疗结束或伤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六个月。

对于交通事故引起的隐性伤害从隐患伤情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之日起计算一年。

如果中途出现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项诉讼时效可以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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