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的依据

发布时间:2025-08-13 01:4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不属于行政处罚的依据。 法院判决表明记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的一种累积记分制度是附随的行政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内容。 比如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行政判决中当事人对交警

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不属于行政处罚的依据。

法院判决表明记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的一种累积记分制度是附随的行政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内容。

比如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行政判决中当事人对交警的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诉讼最终认定记分不属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审查范畴。

交通违法行为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但记分不在此列。

从法律角度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当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法院判例也指出公安机关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 12 分属于交通管理的行政强制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法律也未规定记 12 分不适用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效期限要分不同情况。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要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要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就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而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还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效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这样能保证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大家了解这些规定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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