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法实施办法是啥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是省级地方性法规2005 年 7 月 30 日发布2005 年 10 月 1 日实施2013 年 11 月 29 日修订201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新修订版。
其目录有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总则方面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市、县人民政府据此制定本地规划并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机制、完善设施、解决重大问题。乡镇政府、街道办督促辖区单位落实责任、消除隐患教育公民守法。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其他部门按职责做好工作。机关、部队等单位要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管理。教育部门、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中小学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两次主题教育活动。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知识免费发布相关信息。单位和个人可劝阻或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车辆和驾驶人方面机动车方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部件或改变性质要申请变更登记。加装其他燃料系统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交证明。机动车不得违规加装、改装和使用灯光设备。营运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客车驾驶室两侧按规定喷涂信息。相关部门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车监督管理。机动车维修企业修理外观损坏机动车要如实登记信息发现承修机动车有逃逸嫌疑即时报告。本省实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
非机动车方面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标准的非机动车。申请非机动车登记要提交证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非机动车登记申请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可委托企业带牌证销售。已领取牌证的非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要申请转移登记牌证丧失要申请补领。
交通事故中遇到对方拒绝赔偿别慌有办法解决。
首先要和责任人积极沟通协商看能不能达成赔偿方案。
要是协商不成赶紧向当地警方报案让交警部门出责任认定书。
有了这个认定书就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记得提供能证明损失和责任人责任的充分证据。
还能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采取这些方式解决争议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对方拒绝赔付先找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行就启动诉讼程序。
要是对方全责但财务状况差只买了强制险可让保险公司先赔再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索。
发生事故后对方主责或全责却不赔或少赔只需三步。第一步及时报警让交警出认定书。第二步双方自愿的话去交警队请求损害赔偿调解。第三步去交警队调取对方驾驶员、车辆、车辆保险信息然后去法院起诉。
起诉要准备这些资料去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等了解被告情况。起诉时要伤者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起诉状还有对方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等复印件。
起诉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要按医院对创伤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能先协商赔偿一方不愿意另一方就申请行政调解或直接起诉。调解不成或不履行调解书的向法院起诉。
起诉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然后是立案审查符合条件交诉讼费立案不符合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不服可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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