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后保险如何理赔

发布时间:2025-08-08 18:4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认定后保险的理赔方式是这样的。

首先责任方应与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协议同意将赔款直接打入受害者账户。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比例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偿。仍不足或未投保商业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 48 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保险公司会主动到现场勘验并定损。

交通警察到达后先抢救伤者然后进行勘验检查。未逃逸且无需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 10 日内做出责任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在 5 日内进行然后做出认定书。

投保人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件。保险公司应在 48 小时内定损定损前不能修车。保险公司要出具定损清单明确费用和工时。投保人对清单无争议就签字有争议可拒绝。

无争议时投保人将修理厂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后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认为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事故证据材料后应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若拒绝理赔要出具通知书。有争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持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