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后保险如何理赔

发布时间:2025-08-08 18:4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认定后保险的理赔方式是这样的。 首先责任方应与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协议同意将赔款直接打入受害者账户。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比例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偿。仍不足或未

交通事故认定后保险的理赔方式是这样的。

首先责任方应与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协议同意将赔款直接打入受害者账户。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比例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偿。仍不足或未投保商业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 48 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保险公司会主动到现场勘验并定损。

交通警察到达后先抢救伤者然后进行勘验检查。未逃逸且无需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 10 日内做出责任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在 5 日内进行然后做出认定书。

投保人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件。保险公司应在 48 小时内定损定损前不能修车。保险公司要出具定损清单明确费用和工时。投保人对清单无争议就签字有争议可拒绝。

无争议时投保人将修理厂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后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认为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事故证据材料后应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若拒绝理赔要出具通知书。有争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持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的处理期限没有固定的标准一般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申请事故调解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 10 日。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 10 日。

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应在勘验现场结束之日起 5 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时间应在 20 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可延长 10 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准。

公安交通部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应当在 2 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 3 日内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告知公安交通部门。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10 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名尸体10 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

如果事故存在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部门应在 24 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事后报警证据提交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 10 天内提交。

总之交通事故死亡的处理期限以实际情况为准不同环节的时间规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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