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交强险不赔偿
交强险在以下情况下不赔偿
1. 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赔。
2. 被保险机动车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交强险不赔。
3. 驾驶人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导致事故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4.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交强险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5.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交强险不赔。
6. 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7. 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交强险不赔。
8.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交强险不赔。
9.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不赔。
在晋江市如果出现交通违章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车主可以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前往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的任何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接受处理。未涉及扣分的违章可直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若涉及扣分需先至队确认违章并扣除分数后再缴纳罚款。
其次还能选择网上查询办理登录当地网按提示输入车牌号码、发动机识别代码等即可查询并处理交通违章。
如果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15 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晋江市交通违章处理最常见的方式是罚款和扣驾驶证的分扣分有五种情况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扣十二分、六分、三分、两分和一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扣满 12 分的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恢复。
汽车违章后一般 3 至 7 天能收到违章短信。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 15 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 15 天未处理每天需交纳 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车主可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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