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在治疗终结且病情稳定之后做比较合适。因为如果治疗没有终结活着病情没有稳定下来的此时的伤残鉴定就不具备客观性不能代表当事人真实的伤残鉴定结果。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这样进行
首先伤残鉴定分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和“三期”鉴定像上海精神鉴定一般 2400 元肢体鉴定 1800 元“三期”鉴定 800 元。肢体鉴定通常受伤 3 个月后做精神鉴定受伤 6 个月后做具体看受伤者恢复情况。
其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做伤残鉴定前要去处理事故的交警队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先起诉立案请求法院出具委托书。
然后伤残鉴定有时限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修、鉴定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 5 日内指派或委托鉴定机构要在 20 日内完成技术原因可延长 10 日特殊情况要报请省级批准。鉴定机构的选择有讲究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决定或指派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已省级备案的鉴定机构。
另外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复印件后 3 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若结论改变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没改变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伤残鉴定还包括对伤残级别、后续治疗费、护理级别、误工时间的鉴定。
最后要注意伤残鉴定机构要有相应资质否则鉴定结论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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