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程序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
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要带上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把车开到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完成后会得到两份《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份《出险通知书》。一份《车辆出险登记表》交给定损人员另一份用于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出险通知书》填好后与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安排理赔人员或委托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等进行现场勘查、检验了解损失情况收集证据和资料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会委托专业技术支持。
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勘查、检验后对损失估价。被保险人若对定损有异议可自行委托相关机构估价。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下一步。
提交索赔材料确定损失后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提交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
损失理算保险公司审核索赔材料若真实可靠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赔偿款数额。
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赔偿决定后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
协助追偿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向肇事方索赔被保险人不能拒绝协助甚至阻碍。
不同情况的索赔也有特殊要点比如撞车时要保护现场并及时报案车被偷被抢要在规定时间内报案并登报声明车辆自燃要提供火灾鉴定证明车在外地出险要保护现场并向当地公安和保险公司报案等。
交通事故受伤认定书的书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含必要的内容。
首先在首部标题要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标注编号、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还要有案由过渡语。
认定内容部分应分条分项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经过、造成事故原因、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等。
结尾处要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 15 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在书写认定书时要注意对交通事故的经过、结果、发生的原因以及双方存在的过错行为进行清晰阐述最重要的是要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准确登记划分。
同时认定书应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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