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8-01 16:4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涉外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 首先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车身后 50 100 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查看现场拍照取证注意从不同角度拍摄包括车辆位置、标志标线、周围建筑物

涉外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

首先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车身后 50 100 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查看现场拍照取证注意从不同角度拍摄包括车辆位置、标志标线、周围建筑物等。

接着若事故较为严重需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存在人员伤亡的要拨打 120 急救电话。能安全移动车辆的在报警并保留证据后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然后根据情况解决纠纷。仅财产损失且无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事故轻微可由一名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严重有人员伤亡、责任争议大的通过一般程序处理包括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受害人伤残鉴定、双方和解、交警调解、受害人起诉等。

对于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规定执行外还应依照涉外案件法规处理。公安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境外临时来华人员负全责或主责的应告知权利人可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请求。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事故交警认为应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可扣留驾驶证。需检验、鉴定车辆的处理后应立即发还当事人不同意的记录在案不得强行。需要调查的可约谈不接受的记录在案。

公安机关应根据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拒绝接收的通过外交途径转交其所在机构。处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死亡事故的应记录基本情况并逐级上报。涉外交通事故可采用单方调解交警可转交赔偿款项。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接受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明确事故不属于自己管辖的通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部门报警并告知号码认为属于自己管辖或管辖不清的登记备查并记录。

可能有肇事逃逸的详细询问车辆特征等并派交警前往。涉及多人死亡或重大影响的报告上级和政府营运车辆事故通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报警后根据事故类型和损害情况派交警处理简易程序可派 1 名交警一般程序派 2 名以上。

涉及死亡的县级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到场组织救援和调查取证。

处理事故时交警通过现场勘查等最终确定责任。简易程序当场或 3 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一般程序自勘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逃逸的在车辆和人被扣押后 10 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结果确认后 5 日内制作。

责任认定后交警对责任方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等。

之后是赔偿调解事故当事人收到事故证明后十日内一致请求调解的可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定时间地点并通知调解达成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制作调解终止书当事人不服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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