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通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车辆交通事故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
身份证或户口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出院总结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X 光片、CT 片及诊断报告伤残鉴定委托书。
另外如果是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还应当携带本人的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对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鉴定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是可以由保险赔付的。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要注意这些事项。
首先鉴定伤残等级要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
其次鉴定时得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X 片及诊断报告、病例。
然后在鉴定机构需要时要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要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还有鉴定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需在申请书中说明。
另外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情况复杂可延长但要及时告知委托人补充或重新提取鉴定材料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当事人应积极主动配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