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没有保险怎么办
交通事故当事人没有保险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没有保险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要认定事故责任人。由责任人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肇事车主未投保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再向责任人追偿一般通过诉讼方式追讨经强制执行后确实无力赔偿的法院会中止执行。
要是交通事故中对方没有保险比如在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是机动车且未投保交强险原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由对方负责赔偿。如果损失额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分担。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可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的当事人可请求他们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发生车祸但没有保险当事人双方可以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有权要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预先垫付相应款项也可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未投保交强险是违法的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应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责任大小分摊。
交警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交管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过复核后会作出相应的复核结论。
申请复核时要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如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向法庭提出并阐明理由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虽然交警不能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可通过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来解决。
当事人对认定书不服可以不签字不签字不影响认定书的效力但不适用调解。
交警有权在完成对事故车的检验以及必要证据收集后依据事故认定书放车。
如果当初申请复核过且结论是维持原认定之后调整和重新划分责任会更困难。
所以当事人没有十足把握一般不建议申请复核可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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