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相撞交警如何认定各方责任
车辆相撞交警认定各方责任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那他就承担全部责任。像后车追尾前车、红灯依然通行造成事故、驶入禁行道路、发生溜车、不按规定倒车、逆向行驶、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在有禁止调头标志标线的位置及特殊地点调头等情况相关方负事故全责。
如果是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就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交会车时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后车方负全部责任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且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左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未让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等过错方负事故全责。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辆未让上坡车辆先行等情况责任也有明确划分。
另外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但要是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他方无责任。同时当事人如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等情形的承担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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