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责任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4-10-06 19:3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由这一方承担事故责任。如果没有,那就双方对事故承担同等的责任。事实上,只有存在违法行为,才可以算作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由这一方承担事故责任。如果没有,那就双方对事故承担同等的责任。事实上,只有存在违法行为,才可以算作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电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勘的交通答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勘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波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勘的交通答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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