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5-07-31 04:2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包含事故时间、地点、责任认定等关键信息。 2. 医疗证明包括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治疗方案、住院时间等。 3. 伤残鉴定申请书由受伤人员或

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包含事故时间、地点、责任认定等关键信息。

2. 医疗证明包括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治疗方案、住院时间等。

3. 伤残鉴定申请书由受伤人员或其代理人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4. 身份证明受伤人员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 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能全面反映治疗过程和病情。

6. X 光片、CT 片及报告有助于了解受伤情况。

7. 保险单、工资单、户口本等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比如涉及赔偿计算等。

8. 若受单位委托被考核人要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估申请书》个人委托则提供个人签署的申请书。

9. 县级以上医院在受伤初期和治疗结束后的检查结果如诊断报告。

10. 评估受扶养人工作能力时从治疗医院借阅相关外科病历和检查记录。

11. 携带评估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户籍证明。无法证明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12. 鉴定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确认的并发症的治疗结束为准。若因调解治疗未结束需在申请书中说明赔偿依据并接受检查和支付规定的评估费。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这个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这期间受害人向侵权者提出了主张时效可以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该权利除非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在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诉讼时效并非从受害人死亡时或交警事故认定书下达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公安机关终止调解开始计算当事人应在三年内提起诉讼。

因为在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前当事人缺乏证明肇事方过错的事实依据且在公安机关未作出调解终结或不组织调解通知前事故处理和调解仍在进行不应计算诉讼时效。

在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中若治疗期较长涉及康复和后续治疗对于事故调解可采取分步调解先协商前期损失赔偿后续治疗费用等实际发生后再协商协商不成另行诉讼。

此时诉讼时效从治疗全部终结、全部损失确定下来开始计算。

若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一致公安机关不组织调解等到全部治疗结束后起诉由法院判决诉讼时效也从此时开始计算。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民事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证明交通事故情况的证据、赔偿费用证据、财产损失证据、证人证言等。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费用和伤残鉴定费用由原告垫付败诉方负担部分情况下胜诉或败诉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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