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的赔偿是由谁来承担

发布时间:2025-07-31 03:4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责任的赔偿一般由以下人员承担。

首先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分情况处理。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比如主要责任承担 70%的赔偿次要责任承担 30%同等责任承担 50%。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像机动车之间主要责任机动车承担 8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承担 40%同等责任承担 60%。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租赁、借用机动车或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的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的相应担责。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已买卖或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登记的由受让人赔偿。

买卖或转让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盗窃、抢劫或抢夺机动车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赔偿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