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是由谁来判
交通事故责任是由交警来判定的。
交警会依据事故发生的原因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检验鉴定等工作来判断。他们会根据各方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
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若当事人有违章行为且该行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应当负事故责任反之则不负责任。
两方或多方当事人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据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比如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应当负同等责任。
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通常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警作出责任划分不是口头形式而是出具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会写明事故经过、认定依据、承担事故的责任人、责任承担情况等。
事故责任一经作出双方确认并认可就可作为事故的赔偿依据。如果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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