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行政复议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5-07-31 03:1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的行政复议程序是这样的

首先当事人要是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要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然后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要是有这些情况复核申请不受理还会书面通知当事人一方起诉且法院受理了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出的事故。

接着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这些内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不是清楚证据够不够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对不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公不公平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合不合法。

审查后要是原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就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要是原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就维持原认定。

另外有些交通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像机动车号牌被套用、协助司法机关办案、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的、机动车转移登记后录入的监控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信号灯故障、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造成的违章、交通信号灯等与交警指挥不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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