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

发布时间:2025-07-30 04:4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后做伤残鉴定的时间不是固定的。

一般来说治疗终结后做通常为出院后一个月左右。

如有安插钢板、钢钉等内固定为内固定拆除后一个月左右。

经验性的做法是腿部伤害 3 个月头部伤害 6 个月后可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鉴定时机。

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的在伤后 1 3 个月进行比如组织、器官、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补、颅骨、颌骨、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等。

影响容貌遗留听力与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伤后 3 6 个月进行。

后遗肢体功能障碍的宜在伤后 6 9 个月进行。

颅脑损伤后的智力缺损与精神障碍颅脑损伤致癫痫、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宜在伤后 6 12 个月进行。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若伤情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有固定物的比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要注意鉴定机构需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鉴定结论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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