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交通事故误工工资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误工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比如住院病历、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医嘱建议等。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卡流水、收入证明等证据。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只提交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无其他证据一般不予认定。
退休人员有返聘或继续工作证据的可支持误工费。
无固定工作的城镇人员能证明曾从事职业的按该职业所属行业平均工资算不能证明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算。
无固定收入的农民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加消费性支出之和确定。60 周岁以上农民未丧失劳动能力且有证据证明从事农业生产的可支持误工费70 周岁以上原则上不支持。
在农村居住并在企业工作的农村户籍人员只提交单位证明无其他证据一般不予认定。
误工期一般可由司法鉴定参考当事人拒绝鉴定但有误工证明等的法院应综合审查也可参考相关评定规范定残后不存在误工费。
交通事故人伤索赔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经法院批准的可以延长。
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属于民事纠纷适用这个时效规定。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民事诉讼时效也是三年。如果伤害明显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 48 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 10 天内向保险人提交必要单证。
关于保险赔偿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 30 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 10 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 30 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 10 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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