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要求

发布时间:2025-07-10 08:3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报废车辆有以下要求

首先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相关活动。取得资质认定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符合场地等要求、有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

其次回收拆解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时要核验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逐车登记相关信息并收回特定证牌还需核对实车信息是否一致。无法提供某些证牌时所有人要书面说明情况。

再者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相关装置不齐全或车架、发动机缺失回收拆解企业不得出具回收证明。机动车存在抵押、质押情形的也不能出具证明。若发现回收车辆有问题企业要向公安机关报告已开具的证明要作废。

另外回收拆解企业要在资质认定的场地拆解报废车禁止交易整车、拼装车。拆解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电子监控系统并保存录像至少 1 年。要遵守环保法规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同时回收拆解企业要如实记录零部件销售台账按规定处置“五大总成”等。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县级以上地方商务等主管部门会对回收拆解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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