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政策解读
汽车三包政策是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 2 年或行驶里程 50,000 公里包修期不得低于 3 年或行驶里程 60,000 公里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若开具发票日期与交付车辆日期不一致则自交付之日起算。
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 7 日内因质量问题需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主要零部件消费者可选择换车或退货销售者应免费办理。
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 60 日内或行驶里程 3000 公里内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动力蓄电池起火消费者可换车或退货销售者免费办理。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 2 次仍未排除或出现新故障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 2 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相关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 2 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 30 日或同一问题累计修理超 4 次消费者可换车或退货销售者应负责。
新三包规定将新能源汽车的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列为核心部件与燃油车发动机、变速器同等对待。
销售者为消费者换车或退货时应赔偿车辆登记费用、加装装饰费用、相关服务费用相关税费和保险费按规定执行。
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汽车保养企业否则不能以此拒绝承担三包责任。
消费者要保管好三包凭证等随车文件遗失可免费补办。了解维权路径可协商和解、找消协等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诉讼。注意提高证据意识收集保存与三包有关的证据。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