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双重诉讼吗
发布时间:2019-04-08 10:32:08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我们知道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当我们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工伤的话,经过工伤鉴定后我们应该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双重诉讼吗?那么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诉讼标准是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一、《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二、双重诉讼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而且要在事故发生的3天之内向当地地区的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请。

  三、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职工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且已明确为工伤事故,那么可以同时提起诉讼,并得到双重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的,既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也可以获得民事损害赔偿。因为,从性质上来看,工伤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同性质的赔偿,二者不得替代。

以上,是小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给大家找的资料,双重诉讼是否可以同时进行?由上可知双重诉讼需要哪些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登录我们的网站,里面有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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