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扣分标准如何
新交规的扣分标准有了不少变化。
比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未构成犯罪、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一次记 12 分。
驾驶 7 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等情况一次记 9 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等行为一次记 6 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等一次记 1 分。
在高速公路上按目前最高限速值 120km/h 计算新规实施后行驶速度达 143km/h 不再扣分但这不是鼓励超速仍算违法。超速 20%以内的私家车不记分但不同地区罚款力度不同。
另外对部分行为的扣分分值有所调整如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从扣 12 分降为扣 3 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等行为从扣 12 分降至扣 9 分。
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再扣分像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等。
新增了部分扣分项目如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一次扣 12 分。
记分周期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考试合格或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条件可消分回血一个周期内最高回血 6 分。
新交规的扣分细则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 12 分、9 分、6 分、3 分、1 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等行为一次记 12 分。
驾驶 7 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等一次记 9 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等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等一次记 6 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等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等一次记 3 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等一次记 1 分。
记分执行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记分分值累积计算。累积记分未满 12 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未缴纳罚款的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满分处理上累积记分满 12 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为期七天的学习大型客车等驾驶人要学习三十天。
记分减免方面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 12 分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要求可申请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 6 分但有多种情形不予受理。
法律责任方面累积记分满 12 分不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等会有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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