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上
在公车上涉及到不少关于英语表达和一些不良行为的问题。
先说英语表达“在公车上”是“on the bus”不是“in the bus”。像公交、火车、大船、飞机、单车、马、滑板这些有大地板空间或开放性的交通工具用“on”比如“on a bus”“on a train”“on a ship”“on a plane”“on a bike”“on a horse”“on a skateboard”。而像空间小、有被包围感觉的车、直升机、小船、出租车就用“in”比如“in a car”“in a helicopter”“in a small boat”“in a taxi”。上车是“get in the car”下车是“get out of the car”。
再说公车上的不良行为比如有“色狼”在公车上袭胸还有男子在公交车上猥亵女子。这些行为极其恶劣必须受到严厉谴责和法律制裁。
遇到这类情况受害者要勇敢维权像文中女子那样机智取证并报警。对于处罚结果如果觉得不合理要通过合法途径提起诉讼追责。
大家在公车上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遇到不法行为不能容忍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
公车私用不违法而是违纪行为。
严禁公车私用是《党纪处分条例》《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中明令禁止的。
公车私用一经查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诫勉谈话、问责处理或其它组织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公车私用所涉及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如果公车私用出车祸应当由单位负责赔偿。因为单位工作人员公车私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仍属于履行职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1 年 3 月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党政机关若有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情形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党员干部一定要规范自身行为不能明知是违纪行为还去做。要严于律己做好表率树立清廉公正的形象。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