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评估价格
车辆评估价格主要受多种因素影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估方法和要点。
按年限和公里数评估一般每年折旧率在 10%18%公里数每 2 万一个单位车况好、未出事故、保有量大的贬值率低。
重置成本法重新购买新车成本减去评估车辆贬值后的价格一辆车一年之内二手车较新车损失 20%左右一年后每年折价 10%。
现行估价法以同款式、同年份、同使用期限车辆在二手车市场平均价格为基础结合评估车辆现时技术状况评定系数来判定价格。
平均年限法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如 10 万元汽车预计使用 10 年每年折旧 1 万元。
被评估车辆的现时价格重置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调整系数。
公平价总体公式为车辆评估价值=该上车牌年代该车型的市场均价×同型号下不同款新车价的比例系数×里程车况系数。
收益现值法将车辆剩余寿命期内预期收益折现为评估基准日现值确定车辆价值适用于投资营运车辆。
现行市价法比照相同或相似旧机动车市场价格经必要调整确定价格能反映市场情况但需活跃市场作基础我国旧机动车市场还不完善寻找参照物有困难。
此外品牌和型号、年龄、里程数、机械状况、外观状况、保养记录、车辆历史、附件和装备、燃油类型、市场需求、地区等都会影响车辆评估价格。
想准确评估车辆价值可用在线汽车估值工具找汽车评估专家或查看二手车市场类似车辆价格。
评估公司收费标准2.5 万元以下按 0.6收2.5—5 万元(含)按 0.5收5—20 万元(含)按 0.4收20 万元以上按 0.3收汽车类价格评估鉴定最低收费额为 100 元/辆最高收费额为 3000 元/辆买卖双方各负担 50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同。
车辆全险通常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等。
交强险是法定强制性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车辆损失险是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造成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给予赔偿。
盗抢险如果车在日常使用中停放环境安全上下班路段不僻静可以考虑不保反之车辆属于易丢失车型或居住区域治安不佳则要保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费率较高保障范围窄一般不建议买。
玻璃单独破碎险使用中本车玻璃单独破碎可赔国产车玻璃不贵可考虑不保要进口玻璃需特别说明。
自燃险新车不建议买三年以上的车可考虑有的保险公司赠送或包含在车损险里。
划痕险新手开新车建议买。
不计免赔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
需要注意的是全险的概念较模糊不同保险公司的全险套餐所包含险种可能不同且全险也并非包括所有情况的赔偿。比如撞到自家人免责、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损等一般不在赔偿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