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悬挂车牌上路扣几分?
未悬挂车牌上路一般会扣12分:
1、根据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如果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将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3、根据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本法有其他规定的,将依照规定处罚。
未悬挂车牌的处罚标准:
1、根据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同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对于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将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情况,处罚将从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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