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车时用什么灯光
会车时的灯光使用如下:
1、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使用近光灯;
2、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3、会车的时候,由于远光灯亮度过于强烈,而且直接照射对向车辆,使得对方驾驶员无法看清前方路面,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使用近光灯可以避免这种情况,要主动使用近光灯;
4、在急弯路段会车或者对方不主动变换为近光灯时,可以远近灯光交替使用提醒对方。
会车时对方闪一下灯意味着提醒会车保持安全车横距,防止发生刮擦事故。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窄路、窄桥上,机动车会车应当减速靠右通过,并注意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如果会车有困难,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在有障碍的路段,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在狭窄的坡路段,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夜间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需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外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准持续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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