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改非营运车辆几年报废
发布时间:2024-05-08 16:45: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根据相关规定,营运车辆的强制报废年限分别为: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如果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要按照原营运车的规定报废时间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标
根据相关规定,营运车辆的强制报废年限分别为: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如果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要按照原营运车的规定报废时间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营运车辆的报废时间会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报废年限如下:出租车(小、微型)为8年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为15年非营运的大、中型车子为20年微型载货汽车为12年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为15年半挂牵引车为15年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则无使用年限限制,但超出15年后每年需检测2次,检测不通过则强制报废

报废流程如下:车主领填《机动车辆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车主印章登记受理岗受理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辆,经车辆检查岗评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单》车主凭《通知书》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拆解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对车辆进行拆解并拍照,要求汽车发动机与车辆分离,缸体打破,车架(底盘)锯断车主携带《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拆解照片,经车辆检查岗核对并签字后,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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