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牌照不可转让,仅在车辆转让或报废后,可在新车上申请使用原车牌号码。若想在新车上继续使用原车牌,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原车牌需使用三年以上;
2. 在完成转让或注销登记后的六个月内,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
3. 处理好与原机动车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若满足以上条件,可自动获得指标,并获取原车牌。双方需携带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需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进行办理,但请注意,车牌号码不可单独办理转让业务。
需要携带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车主身份证,携带车辆原有号牌,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车牌注销手续,同时需要填写申请延期和报废注销申请单。
车辆车牌使用需要注意什么
车辆车牌在使用期间,不允许私自拆卸,不允许遮挡。如果车辆车牌有破损,必须要及时补办。车辆车牌为专车专用,不得转借其他车辆使用。在发现车辆号牌丢失后,首先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然后载到车辆管理所补办车辆牌照。
车辆号牌分为几种
车辆号牌一共分为五种。第一种号牌底部颜色为蓝色,第二种为黄色,第三种为白色,第四种为黑色,第五种为绿色。不同的车辆牌照代表着不同的车辆使用,所有的车辆牌照上路行驶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特种行业在特殊阶段允许不遵守交通规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