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线的种类有哪些
一、交通标线的种类有哪些
交通标线的种类如下:
(1)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等的标线;
(2)禁止标线,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的标线;
(3)警告标线,促使道路使用者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防范或应变措施的标线。
二、不能压的标线有哪些
白色实线,白色实线通常会出现在路口的交通灯前,分隔同向并排车道,将车流引导到相应的行驶路线;
单黄实线,单黄实线通常会出现在单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道路,分隔双向车道,防止对向来车相撞;
双黄实线,在单方向有两条或以上机动车道而没有设置中央隔离带的道路;
虚实线,虚线侧允许车辆暂时越线或转弯;
黄色禁止停车线;
导流线,导流线通常会出现在比较复杂的路口、匝道等位置,作用就是引导车辆按路线行驶;
禁停网格线;
专用车道线,包括公交车专用道、特定车辆专用道、非机动车道等。
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的意思是用于夜间会车,超车等,远光灯,近光灯交替,起到警示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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