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扣分可以申诉吗
可以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根据第四十二条规定,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结论如下:
一是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在驾车时发现黄灯亮时,如果车辆已经越过了地面的停止线,那么可以继续通行,也就不是所谓“闯黄灯”。如果车辆还没有通过停止线,这时建议及时将车刹停。同时注意后方来车,避免不必要的追尾事故。
二是在遇到连续闪烁的黄灯时候,这种黄灯的意思是注意安全,司机在保持相应警惕的情况下,也可以行驶通过。
当黄灯亮时,车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话可以继续行驶,这样闯黄灯是不扣分,中间停下也不会扣分。
闯黄灯违章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过停止线车辆继续通行的也属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交通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处罚;是否处罚,交巡警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在通过有灯控制路口时,应减速慢行,即可避免闷黄灯。如果对违章处罚有异议,您也可以持驾驶证、行驶证到就近的交巡警服务厅查看违章照片,申诉或者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晾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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