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证车辆几年报废

发布时间:2023-11-21 17:30:04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营运证车辆几年报废。

营运车辆的报废年限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年限为15年。出租客运汽车的使用年限分为小型、中型和大型,分别为8年、10年和12年。教练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分为小型、中型和大型,分别为10年、12年和15年。公交客运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专用校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不包括大型轿车)的使用年限为20年。低速货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使用年限为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的使用年限为30年。全挂车和危险品运输半挂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集装箱半挂车的使用年限为20年,其他半挂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正三轮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为12年,其他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为13年。

以上是有关营运车辆报废年限的规定。需要特别注意,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没有使用年限限制。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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