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能否开共享汽车
实习期可以开共享汽车,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习期内开共享汽车上高速必须在副驾驶有3年(包括3年)以上驾龄的司机陪同。而且有些共享汽车是拒绝实习期驾驶员驾驶共享汽车的。
在实习期中的驾驶员,由于驾照刚领取不久,所以对车辆的驾驶相对是比较陌生的,也就是我们场所的新手司机。而共享汽车属于一种多人使用的公共物品,共享汽车公司是需要对旗下的共享汽车承担安全责任,包括监督与维护等等。作为共享汽车公司放的关注点而言,通常是拒绝实习期的驾驶员驾驶共享汽车的。这也是为了避免共享汽车因此而引发安全性的问题。
现在共享汽车拥有省钱、方便等优点,即使驾照是在实习期内也可注册共享汽车,使用车的流程非常人性化,根据平台和品牌的不同,在提供驾驶证和必要证件之后,再加上注册费就可以开上共享的汽车,在整个用车过程中是不与任何工作人员接触的,和使用私家车一样方便。
实习期内驾照可以被扣不超过12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