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如何补偿车主

发布时间:2023-06-08 12:01:57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汽车召回基本上都是延长保修、赠送优惠券、赠送礼品等补偿车主。所谓汽车产品召回(Automobile-Recall),就是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缺陷的过程。具体流程:包括制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销售商、

汽车召回基本上都是延长保修、赠送优惠券、赠送礼品等补偿车主。

所谓汽车产品召回(Automobile-Recall),就是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缺陷的过程。

具体流程:包括制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销售商、修理商、车主等有关方关于缺陷的具体情况以及消除缺陷的方法等事项,并由制造商组织销售商、修理商等通过修理、更换、退货等具体措施消除其汽车产品缺陷。

一般召回的车辆存在问题,可能存在严重的潜在危害,如发动机问题或油箱等部件问题。为了避免影响自身品牌的声誉,厂家会采取车辆召回的措施。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车辆被召回,但厂家可能不会对车主进行赔偿,即车辆只有小问题,不会影响厂家的品牌声誉。所以厂家可能只会在车辆召回维修后免费检查车辆,不会给予其他实质性的补偿。所以在买车的时候,也要选择售后服务好,品牌美誉度高的厂家,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有效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汽车召回路上费用由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所以车主可以依据这条法规和4S店沟通交通费用或者误工费用的补偿。大部分车企在召回后都会针对情况适当给车主予以一些小补偿,基本上都是延长保修、赠送优惠券或者赠送礼品等。此外,还有一些因为非常小的问题而召回的,可能连个补偿都没有。

认定召回、欺诈、退赔的依据

(一)召回,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是汽车产品生产者对其已售出的汽车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的活动。

(二)欺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退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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