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必须到期了才能续吗
2007年1月,家住南门的张先生为自己的天籁轿车购买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车险。到期日为今年1月18日24时。今年1月15日,张先生在旧保单到期前,通过保险代理机构在中银保险投保。车险顾问询问起保日期时,张先生忘记带2007年的保单,不记得旧保单的到期日,于是问今年续保的起保日期是从1月份开始16. 买完保险的第二天,张先生和朋友开车去青城山打高尔夫球,可惜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小车祸。这时,张先生想到了向保险公司报案,但在查看保险卡时,却发现了两张:一张是旧保单,1月18日晚到期;另一个是1月16日的新政策。张老师疑惑:请两家保险公司赔付不就是额外的保险赔付吗?带着疑惑,张老师将情况报给了两家保险公司。当理赔人员到达现场时,张先生才意识到,实际损失只能由两家公司共同承担,而且手续要由两家公司办理,比平时复杂很多。
对于上述情况,张先生无法获得超额保险赔偿。因为保险的原则是赔偿,而不是利润。有的车主因为不了解汽车保险,买了不止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车险作为财产险,原则上不需要重复投保。如果两家公司的保额相同,你在事故发生后同时向两家公司索赔,两家公司各赔50%,你不能通过投保获得额外的保险赔偿。为此,专家提醒车主,在续保前先确认好保险到期日。如果保险到期日为1月18日24:00,则续保起始日应从1月19日0:00开始。不要因重复投保造成延迟理赔的麻烦。
此外,还有不少车主忘记投保日期,车险到期后未能及时续保,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提醒广大车主注意投保起止日期,不要因“不保”或重复投保造成理赔麻烦,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车主在购买车险时并不知道保险的费用会随着车辆出险次数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如果报了车险,第二年保费会涨多少一次?
车主投保一次后,第二年的涨幅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强制险,如果没有造成死亡,保费不会增加。如果有人死亡,保费将增加30%。商业保险出现后,车辆的保费不会增加,但不再享受优惠。
不管是商业险还是交强险,如果当年没有投保,明年投保就会打折。交强险折扣是固定的,费用减10%。商业险需要参考车主实际投保的公司。一般折扣在10-20%之间。车主可以询问工作人员。
因此,车主不要轻易脱险,以免影响第二年的保费。一般修车费用在500元以内,车主可以自理。因为车子出了险,会影响到后期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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