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丢了12123补办
行驶证丢了12123补办流程:
1、登录“交管12123”APP(华为mate20鸿蒙2.0.0,手机交管12123APP版本2.9.1),点击更多。
2、通过业务中心-补换领行驶证,进入补换领行驶证业务流程,可以补换领已备案本人机动车的行驶证。
3、选择需补换领行驶证的机动车,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确认车辆信息页面,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资料填写页面。
4、在页面中填写业务类型、申请原因等资料信息。业务类型:用户可以选择补领行驶证或换领行驶证。换领行驶证需将原行驶证交回,邮政工作人员会上门收取证件。申请原因:补领行驶证可选择灭失、丢失或损毁;换领行驶证可选择损坏或正常换领(签满换领)。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5、进入补换领行驶证确认页面,确认所填资料信息无误后,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核验通过,点击确定按钮,完成补换领行驶证业务申请信息核对。确认成功后,用户可通过首页-网办进度功能随时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行驶证上地址错误是不影响使用的,如果觉得不满意可以去车管所申请换证修改地址。
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机动车行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机动车行驶人应当到机动车行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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