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速10%以下
高速公路超速10%以下,暂不处罚。一般情况下,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仅给予警告。超速不扣分、不罚款处警告。但是要带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处理就是在通知书上签名而已。如果不去处理,车子是无法年检的。
超速是是指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汽车的行驶速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高速超时的规定是:
1、高速超时需要补缴期间的全部费用,高速公路网内超过24小时的,需要征收超时费;
2、超时费一般比较贵,是需要补缴期间的全部费用。是为了打击逃费的行为,也是为了提高高速公路利用效率。避免驾驶员一直在高速上占用高速公路而不使用,降低了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也影响了别人的出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任何人不得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活动。
发生前款规定的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