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几年能上高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驾驶证6年或者10年换一次。只要记准6年和10年这两个时间节点,驾驶证就不会过期和失效。如果有记满12分记录的,是6年换一次。第一次有效期满换证,并且在有效期限6年没有扣满12分记录的,可以再次更换驾驶证,驾驶证是10年期。但是如果有记满12分记录,换到的新驾驶证为6年有效期。所有的驾驶证在第6年都会面临换证的问题,一定要在到期前的90天内进行换证;千万不要超期,超期哪怕一天,驾驶证都会被交管后台锁定而失效;失效状态下的驾驶证是不能开车上路的。
驾驶证换证的时候只看扣分情况,不管车主开没开车、会不会开车。也就是说很多驾驶员拿到驾照后6年不开车、1分也不扣的情况下,照样能换领10年的驾驶证。同理在接下来的10年内,还是不开车、1分也不扣的情况下,依旧是能领到长期有效的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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