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是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24-12-15 17:5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无证驾驶谁负责?

儿子故意将无证摩托车借给父亲,父亲开车撞人,父子俩被告上法庭。 9月26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张进、张勇共同赔偿被害人李艳的医疗费、伤残抚恤金等费用6万余元。

2010年11月30日7时40分许,张晋父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在杨湾1号线路口与李艳驾驶的E牌摩托车相撞,致使李艳不堪重负。受伤,两辆汽车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本次事故作出了事故认定。张劲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李艳负次要责任。李岩的伤势经诊断为左胫腓骨下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伤残10级。共花费医疗费33729.6元。还查明,张晋驾驶的摩托车是其子张勇所有,而张勇本人未取得驾照。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进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人受伤,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意外。被告人张勇作为肇事车辆的车主,明知父亲不具备驾驶资格,却贸然将车辆交给父亲驾驶,明显存在机动车管理上的过错。一审法院遂判令被告人张进、张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伤残抚恤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1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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