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四车道的车速分别是
1、从左到右第一条车道:100至120公里/小时。一般为小客车专用。
2、第二条车道:80至100公里/小时。
3、第三条车道:60至80公里/小时。
4、第四条车道:紧急行车道。有的高速公路另有规定,以路面标定为准。
以下是在高速公路行驶时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严格按照限速行车。我国的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是120km/h,各种车道因情况不同限速会有不同。
2、从匝道上路进入主线车道时,当入口有加速车道时,应通过加速车道,将车速提高到一定的速度。合流时,不能妨碍在主线车道行驶的车辆。
3、应当严格区分车道的职能,分车道行驶。一般情况下走主行车道,只有超车时,才使用超车道,保证车流畅通。
4、行车时随时注意路边和道路上空的标志标线。适当靠右行驶,避免辗压右侧车道分道线,以利于后车超车有足够的侧向距离。
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km,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km。在同方向三车道高速公路上行驶,最左侧车道限速110-120km/h,中间车道限速90-110km/h,最右侧车道限速60-90km/h;在两车道高速公路上行驶,最左侧高速公路限速100-120km/h,中间车道限速60-100km/h。
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km,其他当道路限速标志指示的速度与上述车道速度规定不一致时,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指示的速度行驶。
具体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